关于周隽、徐祥同志任职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9-30  浏览次数: 2264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直属单位:

按照《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共青团南京艺术学院委员会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学校关于面向全校公开选拔挂职、兼职团委副书记的通知规定,在个人报名、单位推荐、资格审查、考察遴选、任前公示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周隽同志任团委副书记(挂职);

徐祥同志任团委副书记(兼职)。

周隽、徐祥同志挂职、兼职时间为一年,挂兼职期满,挂兼任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南京艺术学院委员会

201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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