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仲呈祥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9-30  浏览次数: 2053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校):

按照《南京艺术学院2017年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研究决定,同意院长聘任:

仲呈祥同志任研究院院长;

李立新同志任学报编辑部主任、研究院副院长;

徐利明同志任省书法创作研究中心主任;

李小山同志任美术馆馆长;

王晓俊同志任学报编辑部副主任;

吕少卿同志任学报编辑部副主任;

钱建明同志任学报编辑部副主任;

郑闻同志任美术馆副馆长。

以上机构不设行政级别,聘期3年。

特此通知。

  

  

  

南京艺术学院

201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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