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9-30  浏览次数: 644

南京艺术学院

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一、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学术道德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高尚的思想情操、理想信念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与人格品质,以追求艺术创新、学术创新、发展先进文化、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与求真务实的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尊重与本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和伦理规范。自觉杜绝沽名钓誉、急功近利、投机取巧、损人利己、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粗制滥造等学术不端行为和风气。

(二)专业素养

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热爱艺术,对广播电视领域的各类现象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对艺术创作及推广怀有浓厚的兴趣;能够自觉钻研艺术创作和营销现象中包含的规律,具备良好创作潜力和强烈的创新意识;具有进行广播电视艺术策划、创作、营销所必需的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为广阔的知识面和创作视野、较为深厚的人文素养和学术底蕴、扎实牢固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对哲学、美学、历史学、文学、语言学、文化学、人类学、心理学、宗教学及相关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均有一定知识积累;对美术、设计、音乐、舞蹈、电影、戏剧等相关艺术领域有较深入的了解并具备较高的鉴赏批评能力;了解文化产业的基本情况和运营模式,了解基于互联网、移动通信的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前沿,具备传媒项目策划与管理及文化产品营销能力;了解广播电视领域国际、国内的发展历程、前沿动态、热点问题及相关创作实践的最新进展及发展前景。

(三)职业精神

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尊重广播电视职业的运作规律和相关规定,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遵守广播电视工作者职业操守,关注现实、倡导人生理想、社会理想和艺术理想。坚守职业信念与追求,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具有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

二、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一)基础知识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修完规定的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广泛学习人文社会学科的基础知识(如哲学、美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文献学等),具有广博的科学精神、人文关怀与丰富审美体验,理解作品、表现作品和把握作品风格能力较强,艺术理论知识扎实,并具备将基础知识转化为个人艺术创造和理论思考内蕴的能力。

(二)专业知识

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结合所学课程,阅读一定数量的相关专业著作,阅读、欣赏大量的国内外广播电视作品及绘画、雕塑、设计、音乐、舞蹈、电影、戏剧等与专业相关的艺术领域的作品,了解当代传媒与艺术行业的基本现象、艺术思潮,熟悉艺术发展各个环节的基本规律,了解广播电视创作和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解广播电视领域的前沿问题,并能够运用理论分析阐释艺术现象、艺术家及艺术作品,能够结合理论知识关注分析当下的艺术实践。

三、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专业实践训练是广播电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环节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充分、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在学期间,研究生应接受与职业发展相匹配的实践训练,完成不少于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学时和学分要求。主要包括:

(一)开放课程

课程性质为实践性课程,该门课程体现与社会接轨的开放性和灵活性;课程内容主要是与行业相联合的项目性课程,或教师、学生承担的具体实践项目,或社会调研、田野考察、文献检索与分析训练等;授课方式可以课堂外形式为主,具体内容各专业方向可根据自身特点安排。

(二)学年实践展示

学年实践展示是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创作水平和创作能力的必要衡量办法。实践展示主要是对研究生入校后阶段性学习成果的检查,要求在前两学年进行1-2次艺术实践展演;实践展示要求作品具有一定的完整性、系统性,能够充分体现本专业研究方向较高的艺术水准,可进行单独展示或联合展示。展示形式包括影像展等成果汇报展、观摩展等。

(三)艺术实践及学术活动

了解本学科学术研究的前沿成果,把握国际国内相关学术领域的最新动态,积极参加一定数量的社会艺术实践活动和学术活动。积极参加有行业导师参与指导的社会实践项目1项以上,并独立完成其中部分内容;或在公开媒体、展览上展演独立创作或以主创者身份创作的作品1件以上;至少参加1次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种学术会议、学术讲座,或观摩高水平的展览/演出活动。

四、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获取知识能力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良好的获取知识能力,能利用各类途径和通道掌握前沿创作动态、熟悉各种行业现象,熟悉广播电视领域各种门类节目的创作思想,熟悉领域里经典著作、重要成果、重大活动,具备总结与归纳各类创作现象的能力,具备探究创作源流,判断作品价值,清楚创作方法,了解创作动态,从而能够独立学习和思考,能够进行论文写作,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研究能力。

(二)实践研究能力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良好的作品鉴赏能力和敏锐的问题意识。要能从历史评价和科学发展的角度,深入观察和思考行业领域的有关现象和问题,能准确判断作品的艺术价值、学术价值和社会实践意义,判断创作理念和创作方法是否具有创新之处和学术价值;能清晰了解创作过程中所运用的理论和方法,并对作品的可行性、可操作性、有效性及创新性进行准确分析、预估和判断;能以历史和发展的学术眼光,对已有成果在本学科研究中的地位、作用及其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等进行甄别、分析和判断。

(三)专业实践能力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较强的艺术创新意识,富有开拓创新的创作思维与创作能力,勇于发现创新性成果,能够在实践中灵活运用新知识和新方法,取得一定的创新性成果。应掌握本领域的基本创作手法,善于在继承传统和优秀创作成果的基础上发现、学习和掌握新的创作理念与创作方法。在创作中注重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以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素养和能力的培育与提高。具备将创意转化为高质量、完成度较高的艺术作品的制作能力,能在创意、策划、表达、播出等各环节达到示范水平。应有熟练掌握创作工具,尤其是应用计算机软件进行作品创作、制作的能力。应具有熟练掌握本领域创作所需使用的各种广播电视专业技术,掌握前期的拍摄、编导及后期剪辑制作的技术手段,能够运用广播电视数字设备进行创作的技术实现能力。应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学术写作能力,具有熟练地进行研究创作项目策划、作品交流、展示成果的专业能力。具有一定的外语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五、学位作品与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广播电视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毕业环节的各项要求。毕业环节由两部分组成,即学位作品和学位论文答辩。

(一)学位作品的要求

学位作品应提交与专业领域所学方向相关的独立原创作品。包括节目、项目策划案、广播电视各种类型节目、动漫作品、艺术作品、产业管理报告等。广播电视领域各研究方向学位作品展示的具体要求,根据本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具体规定执行。

(二)学位论文的要求

本领域专业学位申请者必须提交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方可毕业。具体要求如下:

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自己的专业艺术实践和艺术创作,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

学位论文的具体形式可以是:针对本人毕业作品的创作思考和理论阐释、实践报告、案例技术与风格解析等。论文可参考《南京艺术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规定的要求进行写作,或根据学位论文的具体形式采用相应的格式进行写作。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一切不端学术行为。论文字数不少于0.8万(不含谱例、图表)。

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第4学期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并通过学院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报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针对自己的艺术创作、表演或其他艺术实践所写的论文应附所对应的影音资料光盘,该光盘是论文的不可缺少的重要论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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