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3月份公费医疗报销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3-08  浏览次数: 22

各位老师:

  

2018年3月份公费医疗报销日期定为:

1、在职人员:3月19日全天,卫生所。

2、离退休人员:3月21日上午长江新村,3月22日上午离退休办公室。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财务处

后勤基建处卫生所

2018-3-8

 

友情提醒:2017年医药费报销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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