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 一、 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机构为南京艺术学院院长办公室,办公电话:025-83498015;传真号码:025-83498122;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院长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13;电子邮箱地址:xxgk@nua.edu.cn。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6:30。 二、提出申请 如向学校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请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也可以在当面受理点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网站上填写电子版《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下载并填写《南京艺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将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院长办公室;办公电话:025-83498015;传真号码:025-83498122。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当面受理点,填写《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 4.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