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巢乃鹓等同志试用任职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9-30  浏览次数: 176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按照《南京艺术学院2017年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在个人申报、资格审查、述职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巢乃同志任人事处处长,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王晓俊同志任研究生处处长、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谢景全同志任招生就业处处长;

健同志任机关第二党总支书记;

协同志任机关第三党总支书记;

捷同志任电影电视学院院长;

丽同志任工业设计学院党总支书记;

明同志任工业设计学院院长;

颖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

倩同志任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档案室工作);

陈泓历同志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宋东禹同志任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杜迎春同志任纪委办公室副主任、监察处副处长;

晨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张叶平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魏晓亮同志任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副主任;

宁杭玲同志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甜同志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志同志任后勤基建处副处长;

义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

远同志任团委副书记;

尹悟铭同志任美术学院副院长;

勇同志任美术学院副院长;

王玉健同志任音乐学院副院长;

庆同志任设计学院副院长;

珊同志任电影电视学院副院长;

于翊平同志任流行音乐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黄德俊同志任流行音乐学院副院长;

梅同志任传媒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恽彩锋同志任人文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陈嘉嘉同志任工业设计学院副院长;

徐晓华同志任文化产业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鹏同志任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副院长;

孙铿亮同志任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副院长;

赵素锦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吴朝阳同志任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试用期一年,20181月起。

  

  

  

中共南京艺术学院委员会

201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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