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舞蹈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9-30  浏览次数: 231

南京艺术学院

舞蹈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一、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学术道德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高尚的思想情操、理想信念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与人格品质,以追求艺术创新、学术创新、发展先进文化、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与求真务实的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尊重与本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和伦理规范。自觉杜绝沽名钓誉、急功近利、投机取巧、损人利己、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粗制滥造等学术不端行为和风气。

(二)专业素养

获本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生应崇尚创新精神,坚守人文理想;尊重学术研究的规律和学术自由原则,熟悉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与审美能力。关注国内外舞蹈学科前沿研究,坚持理论研究与舞蹈实践相结合,具备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创新创业能力。

(三)职业精神

获本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生应热爱舞蹈事业,树立为推动舞蹈事业发展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身心健康的整体素质和较强的创新能力与事业心,坚守舞蹈职业信念与追求,尽职尽责,爱岗敬业。

二、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一)基础知识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修完规定的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广泛学习人文社会学科的基础知识(如哲学、美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文献学等),具有广博的科学精神、人文关怀与丰富审美体验,理解作品、表现作品和把握作品风格能力较强,艺术理论知识扎实,并具备将基础知识转化为个人艺术创造和理论思考内蕴的能力。

(二)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需以社会职业需求为导向,应充分体现舞蹈表演、舞蹈编创、舞蹈教学以及舞蹈应用等专业方向的理论与技能知识,如:舞蹈表演理论与技能、舞蹈编创理论与技能、舞蹈教学理论与实践方法、舞蹈批评与鉴赏、舞蹈创意与新媒体应用转化等需要的相关知识。同时,掌握不同专业学位方向与导师学术研究需要的知识和技能。通过专业讲座、专业写作、专业评论与艺术社会实践的知识覆盖面,掌握国内外该领域的发展历史、现况和发展趋势及前沿动态。以此,掌握较为体统和全面的知识结构和研究方法。

三、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实践训练是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途径和手段,通过实践创新,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总结实践经验与理论。为保证舞蹈身体基本技能表现的特殊要求,重视教师现场授课指导的实训方式。通过寓教于研、教研互促,以体验式、综合性、研究性实训手段,舞蹈表演技能训练与展示、编导创作实验与呈现、教学研究与实践、案例研究与应用等,提高学生对知识综合应用、实践和创新能力。在学期间,研究生应接受与职业发展相匹配的实践训练,完成不少于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环节和学分要求。主要包括:

(一)开放课程

课程性质为实践性课程,该门课程体现与社会接轨的开放性和灵活性;课程内容主要是与行业相联合的项目性课程,或教师、学生承担的具体实践项目,或社会调研、田野考察等;授课方式可以课堂外形式为主,具体内容各专业方向可根据自身特点安排。

(二)学年实践展示

学年实践展示是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创作水平和创作能力的必要衡量办法。实践展示主要是对研究生入校后阶段性学习成果的检查,要求在前两学年进行1-2次艺术实践展演;实践展示要求作品具有一定的完整性、系统性,能够充分体现本专业研究方向较高的艺术水准,可进行单独展示或联合展示。展示形式包括舞蹈晚会等成果汇报演出、观摩演出等。

(三)艺术实践及学术活动

了解本学科学术研究的前沿成果,把握国际国内相关学术领域的最新动态,积极参加一定数量的社会艺术实践活动和学术活动。要求参加有行业导师参与指导的社会实践项目1项以上,并独立完成其中部分内容;或在公开媒体、展览上展演独立创作或以主创者身份创作的作品1件以上;至少参加1次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种学术会议、学术讲座,或观摩高水平的展览/演出活动。

四、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获取知识能力

领域专业学位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自主学习能力,掌握科学的学习和研究方法,了解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发展历史和发展动态,熟悉相关经典文献和重要成果,掌握从事本专业方向研究所需要的各种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研究方法,能够通过各种途径和资源探求新知并不断优化和完善过程与方法。

(二)实践研究能力

领域专业学位申请者应能够充分结合自身的知识背景,自觉将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运用多维视角和科学方法对本领域有关艺术创作、表演和应用实践等艺术活动和学术研究的意义与审美价值进行思考和分析;具备较宽阔的艺术、学术胸怀,既尊重多样的艺术趣味,又勇于追求个人风格;具备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外语能力和国际视野。

(三)专业实践能力

领域专业学位申请者应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如舞蹈表演类学生应独立或合作完成包括传统经典作品、现代优秀作品和新创作作品的舞蹈实践成果;舞蹈编创类学生应具备撰写文本的舞蹈结构思维与写作能力,独立或合作完成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舞剧创作以及其他艺术形式的创意性创作活动。总体来说,学位申请者应能独立运用所学技能和理论解决艺术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富有团队协作意识,善于与人互动交流,能够协调、整合各类人力、物力资源,有效组织、开展各类舞蹈实践活动;具备敏锐的观察力,能根据时代与环境的变化及社会需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适应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充沛的精力,能胜任较高强度的艺术实践及教学活动。

五、学位作品与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舞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学位作品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环节要求。学位作品展示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学生毕业水平的评价依据。学位作品展示体现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而学位论文答辩体现学生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领悟深度。

(一)学位作品的要求

编创类艺术硕士所提交的独立原创的舞蹈作品;表演类艺术硕士所举办的学位舞蹈晚会。毕业作品展示须体现其学术性含量及创新性特征:包括创作、表演或展演主旨的意义价值、过程的技艺含量,以及成果的审美功效和社会价值。舞蹈领域各研究方向学位作品的具体要求,根据本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具体规定执行。

(二)学位论文的要求

本领域专业学位申请者必须提交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方可毕业。具体要求如下:

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自己的专业艺术实践和艺术创作,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

学位论文的具体形式可以是:针对本人毕业作品的创作思考和理论阐释、实践报告、案例技术与风格解析等。论文可参考《南京艺术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规定的要求进行写作,或根据学位论文的具体形式采用相应的格式进行写作。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一切不端学术行为。论文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谱例、图表)。

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第4学期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并通过学院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报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针对自己的艺术创作、表演或其他艺术实践所写的论文应附所对应的影音资料光盘,该光盘是论文的不可缺少的重要论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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