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美术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9-30  浏览次数: 255

南京艺术学院

美术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一、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学术道德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高尚的思想情操、理想信念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与人格品质,以追求艺术创新、学术创新、发展先进文化、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与求真务实的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尊重与本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和伦理规范。自觉杜绝沽名钓誉、急功近利、投机取巧、损人利己、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粗制滥造等学术不端行为和风气。

(二)专业素养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艺术修养,具备扎实的创作能力,并具有一定的艺术思想,了解中外美术的历史与理论,掌握美术专业创作的技法与理论,能创作高质量的美术作品,并具有较高的文字阐释本专业实践问题的理论水平。坚持高尚的艺术情操,广泛涉猎艺术相关门类和专业以外的人文知识,拓展思想和专业视野,提升专业创作的能力。完成必修的政治与外语基础课程,通过两门以上通识课程学习而为专业训练开辟较宽的历史与思想视域,为创作报告的写作打下基础。应掌握一门外语,具备一定的对外交流和研究能力。

(三)职业精神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对艺术的挚爱之情和人文精神的崇尚之意,勇于担当人类文化艺术的传承与创新之责,具备从事美术创作实践要求的专业能力、素养以及从业的基本条件,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风范,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与事业心。

二、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一)基础知识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修完规定的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广泛学习人文社会学科的基础知识(如哲学、美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文献学等),具有广博的科学精神、人文关怀与丰富审美体验,理解作品、表现作品和把握作品风格能力较强,艺术理论知识扎实,并具备将基础知识转化为个人艺术创造和理论思考内蕴的能力。

(二)专业知识

美术专业硕士以创作为主,能将所学的专业技能与理论充分融合,运用于艺术作品创作。应掌握美术专业方向创作的方法、了解创作工具和材料,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熟悉专业基础理论,认识中外美术杰作和美术风格发展的历史、现状与未来趋势。充分了解媒介的性能和形式语言,谙熟所从事美术专业的创作规律、审美特性和艺术精神追求,具备艺术创新的潜力和能力。坚持专业创作与理论思考相结合的科学方法,研究所从事专业的传统技法,实验新的媒介与表现手法,吸收相关专业的思维方式、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吸取人类艺术创作的经验和文化思想,创作出高水平的美术作品,实现艺术创新,丰富人类视觉表达和艺术创造。

三、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专业实践训练是美术专业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环节的关键,充分而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美术专业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接受与职业发展相匹配的实践训练,完成不少于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时程和学分要求。主要包括:

(一)开放课程

课程性质为实践性课程,该门课程体现与社会接轨的开放性和灵活性;课程内容主要是与行业相联合的项目性课程,或教师、学生承担的具体实践项目,或社会调研、田野考察、文献检索与分析训练等;授课方式可以课堂外形式为主,具体内容各专业方向可根据自身特点安排。

(二)学年实践展示

学年实践展示是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创作水平和创作能力的必要衡量办法。实践展示主要是对研究生入校后阶段性学习成果的检查,要求在前两学年进行1-2次艺术实践展演;实践展示要求作品具有一定的完整性、系统性,能够充分体现本专业研究方向较高的艺术水准,可进行单独展示或联合展示。展示形式包括美术展等作业展、成果汇报展等。

(三)艺术实践及学术活动

了解本学科学术研究的前沿成果,把握国际国内相关学术领域的最新动态,积极参加一定数量的社会艺术实践活动和学术活动。要求参加有行业导师参与指导的社会实践项目1项以上,并独立完成其中部分内容;或在公开媒体、展览上展演独立创作或以主创者身份创作的作品1件以上;至少参加1次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种学术会议、学术讲座,或观摩高水平的展览/演出活动。

四、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获取知识能力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发展潜能,掌握艺术创作的方法,了解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发展进程与现状,熟悉本领域的经典作品及相关重要文献,掌握从事本专业方向研究所需要的各种专业技能、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能够促使本专业各领域的艺术创作实现东西方、古今文化精神的融合,从而提供艺术创作实践较为开放的文化视野和创作实现的多元可能性。

(二)实践研究能力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将实践创作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的能力,对创作技法和理论有深入探索和思想,能够推动本专业创作和理论的发展。能够运用多维视角、科学方法对本领域相关艺术创作和学术研究的意义与审美价值进行思考和分析;拥有较为宽阔的艺术与学术胸怀,尊重艺术趣味多元性的同时,又勇于追求个人风格,实现个人的艺术表达;能够将实践经验和成果与理论相结合,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学术研究、艺术鉴赏、艺术批评和写作的诸种能力;具有在本专业方向相关交叉领域获取新知识的敏锐性和接受能力,具有从事研究、创作以及教学的能力,并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 和创新能力。同时,基本掌握一门外语的交际能力,能够实现国际文化交流的目的。

(三)专业实践能力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创作能力,能独立运用所学技能和理论解决艺术创作实践、艺术管理以及艺术教育中的诸多问题,推动艺术发展;富有团队意识,善于互动交流,能够协调、有效整合资源,组织、开展各类实践活动;能够根据时代与环境的变化及社会与行业需求,不断提高自身适应社会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充沛的精力,能够胜任较高强度的艺术创作实践活动。

五、学位作品与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学位作品的要求

不同专业方向的艺术硕士应提交具有独立原创的美术作品。相应的研究方向应根据自身的性质而规定所展示创作的数量。学位作品展示须体现其美术实践的历史、审美价值,创新特征和艺术智性,包括对创作问题的思考、创作媒介的实验、创作技术的探索、个人风格的建构、艺术观念和审美价值的成就,以及所产生的社会影响等。美术领域各研究方向学位作品的具体要求,根据本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具体规定执行。

(二)学位论文的要求

本领域专业学位申请者必须提交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方可毕业。具体要求如下:

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自己的专业艺术实践和艺术创作,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

学位论文的具体形式可以是:针对本人毕业作品的创作思考和理论阐释、实践报告、案例技术与风格解析等。论文可参考《南京艺术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规定的要求进行写作,或根据学位论文的具体形式采用相应的格式进行写作。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一切不端学术行为。论文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谱例、图表)。

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第4学期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并通过学院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报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针对自己的艺术创作、表演或其他艺术实践所写的论文应附所对应的影音资料光盘,该光盘是论文的不可缺少的重要论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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