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招标办公室就校内经营网点进行校内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校园内经营网点使用权租赁 项目编号:NZ2018-01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系校内商业经营用房使用权租赁,以签署租赁合同的形式取得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1、报价方式: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公章的个人需在密封处加盖私章或签名),未按要求密封和签名盖章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密封袋外需注明参与项目的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标书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评标方法:(1)投标人资格审核。(2)公开唱标,报价最高者中标; 3、中标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期限为3年,中标单位或个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为:一万元,合同期满后,被校方认定无任何违约行为后无息退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法人参与投标,要求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个人或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须提供10万元以上的资金存款证明; 2、企业法人参与投标,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饮食类)等允可证照(若有),且在有效期内; 3、严禁借用他人资质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投标资格 4、本校在职人员和聘用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5、必须签署书面承诺,无条件服从学院的统一管理。 四、报名评审费及保证金 本项目报名评审费按以下标准收取(RMB):壹佰元整。无论中标与否,报名评审费均不退还。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标准收取(RMB):壹仟元整。 报名评审费和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南京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行政楼109室。报名评审费及保证金必须为现金,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中标者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五、投标文件组成 1、公司投标文件组成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报价单(按照附件一提供格式填写);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服从学校统一管理,不改变学校规定店面经营范围承诺函;(按照附件二提供格式填写) 2、个人或个体工商户投标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银行开具的10万元以上的资金存款证明(原件); (3)投标报价单(按照附件一提供格式填写); (4)服从学校统一管理,不改变学校规定店面经营范围承诺函;(按照附件二提供格式填写)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6月4日 上午9:00-10:30整 投标文件收截止时间:2018年6月4日上午10:30整 开标时间:2018年月日上午10:45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南京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行政楼109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魏巍 联系电话:025-83498121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投标文件封面需标明所投校内经营用房类型(超市、奶茶店四类),并且装订成册,并按照附件三:标书密封示范所示方法密封。 八、相关下载 南京艺术学院招标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