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江苏省省级机关会议费开支综合定额标准的通知
苏财行〔2017〕44号
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建立开支标准调整机制的规定,进一步提高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参照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同意,现就江苏省省级机关会议费开支综合定额标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江苏省省级机关一、二、三类会议费开支综合定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天760元、650元、550元,上述标准为上限控制数。具体费用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一类会议 | 500 | 150 | 110 | 760 |
二类会议 | 400 | 150 | 100 | 650 |
三类会议 | 340 | 130 | 80 | 550 |
省级机关会议管理的其他规定仍按苏办发〔2012〕44号和苏财行〔2014〕55号文件执行。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