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按照《南京艺术学院2017年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在个人申报、资格审查、述职测评、民主推荐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郭峰同志任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主任; 王晓泉同志任党委组织部部长,免去其党委统战部部长职务; 马艳同志任机关第一党总支书记、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校工会副主席(兼),免去其流行音乐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吉爱明同志任党委宣传部部长、音乐学院党总支书记; 沈义贞同志任党委统战部部长、人文学院院长; 齐勇同志任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 顾新跃同志任发展规划与社会合作办公室主任; 金捷同志任艺术创作与实践处处长; 蔡伟同志任国际交流处处长,港澳事务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电影电视学院院长职务; 杨山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免去其财务处处长职务; 丁怡同志任保卫处处长、党委保卫部部长,免去其后勤基建处处长职务; 张勇同志任后勤基建处处长,免去其保卫处处长、党委保卫部部长职务; 葛晓琴同志任审计处处长,免去其工业设计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李晖同志任工会主席; 邓硕同志任团委书记; 李彤同志任美术学院党总支书记、常务副院长(兼)、校工会副主席(兼); 范晓峰同志任音乐学院院长,免去其研究生处处长、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职务; 丁耀同志任电影电视学院党总支书记(试用期至2018年5月),免去其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从渡同志任舞蹈学院党总支书记(试用期至2018年5月),免去其机关第一党总支书记、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韩淑英同志任舞蹈学院常务副院长(正处职); 韩克祥同志任传媒学院党总支书记; 王方同志任传媒学院院长; 王诗坤同志任流行音乐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其招生就业处处长职务; 齐勉乐同志任流行音乐学院院长; 陈勇军同志任人文学院党总支书记、体育部主任(兼); 李志鹏同志任文化产业学院党总支书记(试用期至2018年5月),免去其文化产业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晨同志任文化产业学院院长,免去其科研处处长、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法红旗同志任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曹步峰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籍庆利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免去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主任职务; 欧景星同志任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校长、音乐学院副院长(兼); 陈亮同志任图书馆馆长; 褚宁琳同志任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主任; 王东舰同志任直属单位党总支书记、图书馆副馆长(兼); 刘云鸽同志任发展规划与社会合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后勤基建处副处长职务; 宋德泳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吴志华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吕少卿同志任科研处副处长、学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免去其文化产业学院副院长职务; 张健同志任科研处副处长、学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兼); 嵇凤云同志任研究生处副处长、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 宋燕同志任招生就业处副处长; 俞睿同志任国际交流处副处长,港澳事务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徐颖奇同志任财务处副处长; 沈笑羽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李一峰同志任保卫处副处长、党委保卫部副部长; 茆倩同志任后勤基建处副处长,免去其传媒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李露同志任审计处副处长; 张海玲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 蒋芸同志任美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流行音乐学院副院长职务; 章文浩同志任美术学院副院长; 束新水同志任美术学院副院长; 谭爽同志任音乐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其团委副书记职务; 汪敏同志任音乐学院副院长,免去其音乐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杨曦帆同志任音乐学院副院长; 蒋杰同志任设计学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 李永清同志任设计学院副院长; 张卫军同志任设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试用期至2018年5月); 董蓓同志任电影电视学院副院长; 夏雷雷同志任舞蹈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许薇同志任舞蹈学院副院长; 孙为同志任传媒学院副院长; 盛瑨同志任传媒学院副院长; 刘晔同志任人文学院副院长; 李安源同志任人文学院副院长; 殷荷芳同志任人文学院副院长,免去其招生就业处副处长职务; 郑静同志任工业设计学院副院长; 王成文同志任工业设计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试用期至2018年5月); 夏治国同志任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严明同志任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副院长; 奚协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兼); 王茜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 郏而慷同志任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副校长,免去其音乐学院副院长职务; 杨嵩同志任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副校长; 孔庆茂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
中共南京艺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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