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
艺术设计领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一、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学术道德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高尚的思想情操、理想信念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与人格品质,以追求艺术创新、学术创新、发展先进文化、推动社会进步为己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与求真务实的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尊重与本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和伦理规范。自觉杜绝沽名钓誉、急功近利、投机取巧、损人利己、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粗制滥造等学术不端行为和风气。
(二)专业素养
本领域专业学位申请者应尊重学术研究的规律和学术自由的原则,熟悉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和发展趋势,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较高的艺术修养与审美能力,一定的人文素养和国际视野。坚持理论研究与设计实践相结合,艺术与科学结合,掌握有效的治学方法,具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职业精神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已具备了从事艺术设计职业所要求的专业能力、素养及从业的基本条件,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风范,对从事的工作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甘于奉献。
二、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一)基础知识
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修完规定的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广泛学习人文社会学科的基础知识(如哲学、美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文献学等),具有广博的科学精神、人文关怀与丰富审美体验,理解作品、表现作品和把握作品风格能力较强,艺术理论知识扎实,并具备将基础知识转化为个人艺术创造和理论思考内蕴的能力。
(二)专业知识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申请者应系统掌握所属专业方向及本领域相关专业方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的建构应以社会职业需求为导向,包括国内外艺术设计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设计学的研究方法、技术手段和评价标准;应具备结合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技术成果,展开研究和设计实践,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的知识结构;应具有较扎实的二维、三维及多维造型基础,了解中国传统构形理念与方法,掌握现代艺术设计思维、创意与方法。不同各专业方向研究生应根据专业特点有选择地学习相关交叉学科的专门知识,如管理学、教育学、媒体与交互技术、材料学等,并能有效运用到实践中。
三、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专业实践训练是艺术设计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在学期间,应接受与职业发展相匹配的实践训练,完成不少于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时程和学分要求。主要包括:
(一)开放课程
课程性质为实践性课程,该门课程体现与社会接轨的开放性和灵活性;课程内容主要是与行业相联合的项目性课程,或教师、学生承担的具体实践项目,或社会调研、田野考察、文献检索与分析训练等;授课方式可以课堂外形式为主,具体内容各专业方向可根据自身特点安排。
(二)学年实践展示
学年实践展示是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创作水平和创作能力的必要衡量办法。实践展示主要是对研究生入校后阶段性学习成果的检查,要求在前两学年进行1-2次艺术实践展演;实践展示要求作品具有一定的完整性、系统性,能够充分体现本专业研究方向较高的艺术水准,可进行单独展示或联合展示。展示形式包括设计艺术展等作业展、成果汇报展等。
(三)艺术实践及学术活动
了解本学科学术研究的前沿成果,把握国际国内相关学术领域的最新动态,积极参加一定数量的社会艺术实践活动和学术活动。积极参加有行业导师参与指导的社会实践项目1项以上,并独立完成其中部分内容;或在公开媒体、展览上展演独立创作或以主创者身份创作的作品1件以上;至少参加1次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种学术会议、学术讲座,或观摩高水平的展览/演出活动。
四、本领域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获取知识能力
本领域专业学位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自主学习能力,掌握科学的学习和研究方法,了解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发展历史和发展动态,熟悉相关重要文献和成果,有效利用各种途径和资源,掌握从事本专业方向研究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实践与研究方法。
(二)实践研究能力
本领域专业学位申请者应能够结合自身的知识背景和技能,具备将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对本领域艺术设计、管理及教育等实践活动,进行学术研究的能力;具备较开阔的国际视野,运用学科交叉知识,以科学方法进行研究的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语言表述能力和外语能力。
(三)专业实践能力
本领域专业学位申请者应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能够独立运用所学技能和理论解决艺术设计实践、艺术设计管理及艺术设计教育中的问题;富有团队意识,善于互动交流,能够协调、有效整合资源,组织、开展各类实践活动;能够根据时代与环境的变化及社会与行业需求,不断提高自身适应社会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充沛的精力,能胜任较高强度的艺术设计实践活动。
五、学位作品与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艺术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在修学规定课程和获得规定学分的同时,须完成学位作品和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环节要求。学位作品和学位论文答辩共同作为学生毕业水平的评价依据,学位作品体现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学位论文答辩体现学生对应用专业技能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理论表述能力。
(一)学位作品的要求
不同专业方向的艺术硕士提交的应是独立原创的设计作品或实践项目的过程总结,学位作品须体现其学术含量及创新特征、选题的意义价值、过程的技艺含量和成果的功效。艺术设计领域各研究方向学位作品的具体要求,根据本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具体规定执行。
(二)学位论文的要求
本领域专业学位申请者必须提交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方可毕业。具体要求如下:
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自己的专业艺术实践和艺术创作,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本人在专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
学位论文的具体形式可以是:针对本人毕业作品的创作思考和理论阐释、实践报告、案例技术与风格解析等。论文可参考《南京艺术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规定的要求进行写作,或根据学位论文的具体形式采用相应的格式进行写作。学位论文须符合学界共识的学术规范、标准及体例,杜绝一切不端学术行为。论文字数不少于0.5万(不含谱例、图表)。
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第4学期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并通过学院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报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针对自己的艺术创作、表演或其他艺术实践所写的论文应附所对应的影音资料光盘,该光盘是论文的不可缺少的重要论述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