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屏购置及传媒学院门头更换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8-10-23  浏览次数: 1699

  南京艺术学院招标办公室就LED屏购置及更换传媒学院门头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LED屏购置及传媒学院门头更换

项目编号:NZ2018-05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传媒学院因教学需要购置LED屏及更换传媒学院门头,项目预算为33000元。(任何超出预算的报价均为无效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采购货物、并能提供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本次采购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名

  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采购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200元/套,以现金形式交至学校财务处,售后不退;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0日为止,每天9:30-11: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行政楼109室。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11月12日 上午9:00-10:00整

投标文件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2日上午10: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南京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行政楼109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魏巍

联系电话:025-83498121


六、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投标保证金数额、交纳及退还办法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南京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行政楼109室。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汇票(异地)。不接受转帐\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户名:南京艺术学院开户行:工商银行南京分行草场门支行

账号:4301016309001012232

中标供应商的本票或汇票予以入账,请于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前往招标办公室领取保证金收据;未中标供应商的本票或汇票不予入账,请于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前往招标办公室领取本票或汇票。如果超过上述时间,造成相关票据丢失或损毁,供应商需承担造成的全部后果。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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