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3处学生宿舍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供货)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8-11-14  浏览次数: 1650

  南京艺术学院招标办公室就校外3处学生宿舍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供货)采购项目进行协议供货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与。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校外3处学生宿舍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标书编号:NZ2018-05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校外3处学生宿舍需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物业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分包一:镇江路及虹桥学生宿舍物业管理,项目预算为830000元/年。(任何超出预算的报价均为无效投标)。

分包二:丁家桥学生宿舍物业管理,项目预算为430000元/年。(任何超出预算的报价均为无效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近六个月内(2018年02月至今)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三)近六个月内(2018年02月至今)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信用查询截图(格式见相关附表格式);

(六)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必须为2018年度江苏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物业管理类)定点供货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报名

  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采购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200元/套/分包,售后不退;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1日为止,每天9:30-11: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行政楼109室。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12月3日 上午9:00-10:00整

投标文件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日 上午10: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南京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行政楼109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魏巍

联系电话:025-83498121


六、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七、报名评审费及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分包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南京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行政楼109室。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汇票(异地)。不接受转帐\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户名:南京艺术学院开户行:工商银行南京分行草场门支行

账号:4301016309001012232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项目需勘查现场,并填写现场勘查确认表,并将现场勘查确认表附于标书正本中。如标书正本中无现场勘查确认表,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勘查建议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下午15:00,现场勘查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3498078。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勘查现场及答疑时,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关闭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