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1-28  浏览次数: 1470

  南京艺术学院招标办公室就电梯维修项目进行校内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电梯维修

项目编号:NZ2019-00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南京艺术学院44、45号学生公寓楼三部奥的斯电梯已经使用五年,使用频率较高,钢丝绳和拽引轮使用磨损程度严重,控制柜主板老化,逻辑控制精准度存在偏差,容易出现死机、关人故障,急需维修。项目预算为125000元。(任何超出预算的报价均为无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近六个月内(2018年08月至今)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三)近六个月内(2018年08月至今)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信用查询截图(格式见相关附表格式);

(六)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

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采购文件出售方式:人民币200元/套,以现金形式交至学校财务处,售后不退;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2月11日为止,每周一、五9:30-11: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行政楼109室。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采购文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2月18日上午9:00-10:0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2月18日上午10: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南京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行政楼109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魏巍

联系电话:025-83498121


六、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千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南京鼓楼区北京西路74号行政楼109室。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汇票(异地)。不接受转帐\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户名:南京艺术学院开户行:工商银行南京分行草场门支行

账号:4301016309001012232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项目可勘察现场,勘查现场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1534518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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