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高教师科研项目的申报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预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研类型及经费资助 本次资助的项目类别包括国家级重大、重点和年度项目预研专项(具体资助类别及经费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 1.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预研专项 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稳定的研究团队,符合相关项目的申报资格。 2.国家级年度项目预研专项 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合理的研究团队,符合相关项目的申报资格。 三、相关要求 1.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进行申报,限报1项,不得重复申报。 2.各有关单位要依据申报通知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予报送。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项目申报 1.申请人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填写《南京艺术学院国家级科研项目预研专项申请书》(见附件2),报送所在单位审查。 2.各单位填写《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预研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并明确各项目的申报指导小组名单,落实指导责任。 3.机关及直属单位双肩挑教师及其它管理人员,按其学科归属向所在单位申报。 所在单位的科研秘书在7月1日前将《科研项目预研专项申请书》和《科研项目预研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两份)交至科研处,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675199760@qq.com。 (二)学校审核并下拨经费 1.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布预研立项名单。 2.对于国家级年度项目预研专项,立项后将经费统一打包拨付至单位科研发展基金卡,统筹用于科研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 3.对于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预研专项,项目立项后下拨总经费的50%;待2023年正式申报后,立即拨付后续50%的经费,项目经费请参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使用,所在单位可参照年度项目提取部分统筹经费进行使用。 (三)后续工作 1.经费下达后,各单位要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立项的预研项目进行评议指导和完善提高。 2.申请人要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和完善项目申请书。 五、课题管理方式 本次预研项目立项后,由项目报送单位负责后续管理工作并于2023年2月底报送最终的预研总结报告,科研处负责验收和经费管理。 联 系 人:王方、王大学 联系电话:83498057、83498466
附件:
科研处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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