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我校本次共申报20项。省教育厅限额申报,我校为10项。根据《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科研处对相关申报材料经过初审,并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及参评成果的资格和要求进行校内评审,现将校内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3日。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科研处反映,联系电话:83498057。
科研处 2022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