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清理,具体事项如下: 1. 关于清理范围。 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19年省社科基金各类在研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 2.关于成果形式。 (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不再接受《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投稿,须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 (2)结项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至少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项目负责人独著或为第一作者),并聚焦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计入课题成果。 (3)结项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的书稿,并提交查重报告。 (4)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出版社出版合同和样书。 请通知到项目负责人,督促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推出成果,并于2023年5月8日前按程序提出结项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娅 联系电话:83498353 科研处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