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人填写《南京艺术学院横向课题合同审核表》 2. 申报人提供合同(建议采用南京艺术学院“四技合同”模板,如合作内容特殊,模板不适用,也可自拟。) 3. 申报人联系校法务刘乐悦律师审核合同条款,并根据刘律师意见修改合同后,申报人联系刘律师签字。(律师审核完后按照要求修改,最终校法务意见一栏须出现“本合同已按照要求修改,同意签订”字样。) 4. 申报人向科研处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 《南京艺术学院横向课题合同审核表》1份 《合同》原件(提交数量依据实际需要,在合同中注明合同文本数量,科研处需留存两份原件;申报人本人留存一份(用于财务处拨款);对方公司留存一定数量合同文本。) 《个人承诺书》1份 5. 科研处办理用印手续 科研处根据律师审核意见做合同条款内容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做形式审查,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合同文本予以盖章并登记。 6. 办完用印手续后科研处联系申报人领取合同。 7. 经费到账后,申报人到财务处打印业务回单(收款)提交科研处,科研处向财务处发文下拨横向课题经费。 8. 项目办理结项 申报人须向科研处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及甲方加盖公章的《项目验收证明》,科研处登记项目结项。 附件:
科研处 2025年3月12日 |